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什么是保证金?交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旅行社需按照规定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保证金。此保证金主要用于在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进行赔偿,以及在旅游者人身安全遇到危险需紧急救助时垫付相关费用。
保证金依法交纳的金额情况如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存入 20 万元保证金;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要增存 120 万元保证金,也就是总共需存入 140 万元。
旅行社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时,需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 5 万元;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时,需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 30 万元;也就是说,每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要存入 35 万元,而每一个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则要存入 30 万元。
A 旅行社依照法律办理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它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在京内设立了 2 个分社,这些分社的备案登记证经营范围未超过总社。同时在京外设立了 1 个分社。它应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 20 万加上 5 万乘以 2 再加上 5 万,结果是 35 万。
B 旅行社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该旅行社在京设立了 2 家分社,其经营范围与总社相同。同时,在京外设立了 1 家分社,其经营范围仅为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不包括出境旅游业务。其应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 140 万加上 35 万乘以 2 再加上 5 万,结果为 215 万。
二、分社能交保证金吗?
设立社开设分社需增存保证金。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交纳保证金的主体资格。具体而言,我市旅行社在京内或京外设立分社时,需由我市旅行社按照北京的政策在北京增存保证金;外省、区、市的旅行社在京设立分社时,则由外省、区、市的旅行社按照当地政策在当地增存保证金。
分社及旅行社服务网点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
三、能不能缓交或不交保证金?
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 2023 年 3 月 13 日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此通知将原本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需补足保证金的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旅行社应当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以及相关要求,在这个日期之前补足保证金。
四、如果不交保证金会面临什么后果?
《旅行社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若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存入、增存或补足保证金,那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其改正;倘若旅行社拒不改正,就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保证金保证保险政策发布前后有何不同?
新政策实施前,旅行社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有银行存款和银行保函这两种。新政策发布之后,在原来的交纳方式基础上又增加了一种方式,那就是旅行社只要购买了足额的保证金保证保险,就可以被视为已经交纳了保证金。
六、保险保证金和存款保证金区别是什么,选择哪个好?
保证金存在银行有主要优点,即存款保证金是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在,其利息归旅行社所有;同时,这笔现金存款对经营和财务风险能起到一定的兜底作用。而其主要缺点是会占用流动资金。
购买保证金保证保险,其主要优点在于占用的流动资金较少,并且对经营以及财务的稳定性能够起到帮助作用。而主要缺点是需要按年购买保险,这属于一种固定的消费支出。
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一年的时间内只能够选择一种交纳方式(这里面包含总社和分社)。旅行社可以充分依据本企业的经营实际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去选择合适的方式来交纳保证金。
七、保证金保险如何投保?保费多少钱?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来计算本旅行社应交的保证金金额(保险金额)。接着向被解读通知内的保险公司进行询价。保险公司会依据企业的经营情况来量身计算费率和保费。并且每个企业的费率和保费在不同保险公司的报价体系中可能都不一样。最终以保险公司的实际报价为准。
八、投保保证金保证保险后,保单金额被使用了会怎样?
保证保险和责任保险不一样。在责任保险体系中,一旦触发保险条款需要理赔,就有可能使保费上升。然而在保证金保证保险体系里,要是发生理赔(也就是保证金被使用了),旅行社得先把相应的理赔金额交给保险公司,并且申请保单保全。要是没有按照保险协议交还,行政部门就会依法要求旅行社补足保证金。
九、交保证金的流程是什么?
上述被解读的政策发布之后,我市的保证金交纳方式主要有银行存款以及银行保函这两种,还有保证金保证保险。我市对于保证金存储的银行以及保证金保证保险的承保机构都实行了名单制管理,旅行社应当在这个名单当中选择一家来交纳保证金。具体的名单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专题专栏-旅行社保证金栏目通知公告为准。咨询方式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专题专栏-旅行社保证金栏目通知公告为准。办理材料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专题专栏-旅行社保证金栏目通知公告为准。办理渠道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专题专栏-旅行社保证金栏目通知公告为准。(旅行社保证金栏目网址为)。
(一)选择现金(或银行保函)交纳保证金流程
首先,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来计算本旅行社应交的保证金金额。接着,再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来计算本旅行社应交的保证金金额。
第二步,完成保证金交纳手续。
[]进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旅行社管理系统,可通过“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旅行社总经理先使用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登陆,接着依次点击“旅行社业务”“质保金管理”,然后点击右上角的“缴纳质保金”。在缴纳类型中选择“存入金额”,存款原因如实进行选择,如“新设立”“依法补足等”。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右上角上传协议书及存单。[]
(二)选择保证保险交纳保证金流程
第一步,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计算本旅行社应交保证金金额。
第二步,完成投保并交纳保证金。
第三步,借助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网址)。然后,分别将总社的凭证进行上传。如果有分社,也需分别进行上传。进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旅行社管理系统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旅行社和行业组织入口”。旅行社总经理在登陆时需使用手机号和验证码。接着依次点击“旅行社业务”“质保金管理”,然后点击右上角的“缴纳质保金”。在缴纳类型中选择“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并如实选择原因(如新设立、依法补足等)。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在右上角上传保单。一定要留意金额单位,有的是“万元”,有的是“元”。(此步骤较为重要,一定要完成)
十、存款保证金和保险保证金如何替换?
通知要求下,一年内仅能挑选一种交纳方式,此方式包括总社和分社。试点期间,每年年底前会进行一次保证金交纳方式的替换调整。为确保保证金不会“断档”,会采取“先交后替”的方式。先在采用新交纳方式完成存款或投保后,接着登录“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替换申请。待核查通过后,再下载取款通知书,以此办理退回存款或保费。
十一、保险公司费率太高怎么办、拒保怎么办?
在保证保险的机制当中,保险公司会依据各个费率调整因子的实际状况。这样一来,就有可能出现综合费率比较高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来选择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如果保险公司觉得无法掌控投保风险,那么就有可能出现拒绝承保的状况。在这种情形之下,需要前往银行去缴纳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选择银行存款或者投保,这是企业依据自身的经营策略、倾向、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管控来进行的保证金交纳方式的选择。这种选择与企业自身的风险高低并无关联。
十二、已办理保证金减半资格确认,如何交纳保证金?
以减半后的金额来交纳存款保证金,或者依据减半后的保险金额来选择保险保证金的投保方式。
尚未办理减半资格的旅行社,若初次交存保证金日期距今已超过 3 年,便可以申请办理减半。关于具体的办理事宜,可查看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 2024 年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请务必在通知要求的时限内提交申请。
十三、政策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的方式为:(此方式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有效)。当电话咨询期结束后,对于政策问题的解答将会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来进行:
本政策解读文件进行了更新。请认真仔细地阅读本政策解读文件,同时我们会持续对常见问题及解答进行更新。
二是通讯群咨询。打开“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的页面。通过在线技术咨询的方式,各个通讯群都可以进行咨询。
三是会议培训方面。我局会按月开展线上培训例会,在会上会把相关问题进行汇总并进行补充解答。会议通知会通过“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里总经理的手机号来发送,这个手机号是我局各类重要通知的主要发送渠道之一,要是手机号有变化,就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更新。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