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 - 乐山二日游每人 200 元就能参加,成都 - 海螺沟 3 日游每人 160 元就能参加……每年 7 月至 9 月的暑期旅游旺季,与之相伴的各种旅游问题令人非常头疼。正因如此,今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 2”。昨日,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与成都市旅游局一同召开了“暑期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在现场,通报了暑期旅游市场检查的相关情况,同时也通报了九起典型案例。
据悉,目前成都市旅游局已采取建立明察暗访制度、旅游行业“红黑名单”制度、旅游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他们将通过技术平台手段,对行程中涉及的酒店、餐饮、购物场所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以实现旅游服务各环节、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暑期整治开始 2 个月了。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旅游执法部门发现了 43 起违法违规线索。其中立案 31 起,已办结 24 起。罚没款总计 60.71 万元。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王绍麟介绍说,此次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重点,一是将“四黑”(也就是黑导、黑社、黑车、黑店)作为查处对象;二是将旅游购物场所作为查处对象;三是将旅游团队作为查处对象;四是将虚假宣传广告作为查处对象。
记者梳理了昨日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发现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现象依然很突出。其中,有游客杨某等两人,他们在国旅(四川)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祠路服务网点与国旅(四川)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并且参加了由该旅行社组织的“峨眉山 - 乐山二日游”旅行团,合同约定的团费为 200 元每人。事实上,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和成都市旅行社协会发布了成都出发四川省内热点旅游线路的参考价。“峨乐二日游”在淡季的参考价是 400 元/人,平季的参考价是 500 元/人,旺季的参考价是 600 元/人。而该合同的实际团费为 200 元/人,比行业协会指导价低 30%以上。成都市旅游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建新向记者透露,该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来组织旅游活动,这种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正因如此,对国旅(四川)作出了“罚款 18 万元”的处罚,对通祠路服务网点下达了“责令停业整顿 7 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1.2 万元”的行政处罚。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今年 5 月被曝光的四川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后续处理结果。陈建新介绍说,现依法侦查查明,该案是旅行社与购物店共同预谋的。这是一起旅行社低价招徕游客,组织旅游团到指定购物店购买劣质玉石商品,事后购物店向旅行社负责人高额返点,从而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典型案例,带有行业“潜规则”的性质。
经查,四川福缘鑫淼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巴某某,四川遐客旅行社的总经理是陈某某,重庆鑫传奇国际旅行社的总经理是唐某某。他们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凭借职务之便,事先与黄龙玉博览馆进行了谋划。之后,他们通过倒贴团费、以低价招揽游客或者冒充旅行社组织客源等手段,以不合理的低价游作为幌子,多次发起“黄龙 - 九寨”等低价旅行团。这些旅行团组织游客游玩之后,会带游客到黄龙玉博览馆进行购物。自 2018 年 3 月起,黄龙玉博览馆按照游客购物款的 40%这一比例,向巴某某返款 50.96 万元;向陈某某返款 36.68 万元;向唐某某返款 36.2 万元。四川福缘鑫淼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巴某某,财务是刘某某,他们伙同公司的“讲师”严某某等人。这些“讲师”冒充富二代进行吹嘘洗脑,还使用语言威胁等手段,向游客高价销售质价不符的劣质玉石商品,这些商品总计 23.22 万元,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
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在查处东南亚风情园购物店不法经营时,记者了解到,办案民警查阅公司相关财务会计凭证,发现该公司负责人谭某在 2017 年 10 月份至 11 月份期间,让公司财务樊某某进行了授意和指使,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两本公司会计凭证予以销毁,谭某和樊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目前,有 10 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这些涉案人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陈建新透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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