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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骑自行车成少年礼:陕西乡下暑假用28自行车练车的美好记忆

Time:2025年04月15日 Read:3 评论:0 作者:haiwenboyue

文/张向东

自行车代表了我所相信的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之处。

学骑车,是少年礼。

在陕西的乡下,小学升初中的那个暑假,是学骑车的特定时间,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那时候,家里通常都买不起专门给孩子的自行车,而是统一用“28 自行车”开始练习。一到暑假,在打麦场上就能看到父亲帮着孩子扶住车后座,一边喊着“慢点骑呀、快点踩呀、刹车呀、后闸呀”。过了一会儿,有一个新的自行车骑手诞生了。他的小脸蛋儿红扑扑的,跨坐在自行车上,在村外的马路上不停地来回骑行。如果妈妈不在村口喊着他的名字叫他吃晚饭,那他肯定是不会回家的。

学会骑自行车在当时具有重大意义,就如同今天学会开汽车并拿到驾照一样。

街道里有几个调皮大胆且手脚灵便的孩子,他们等不及上初中就推出了对他们而言过高的自行车。不知道是谁发明了那种掏裆式骑法,这种姿势不仅难看,而且只能蹬半圈,看起来特别有喜感。小朋友们学会之后,就会很勤快地跑腿,也很乐意出门。爸爸买包烟,妈妈买袋盐的时候,他们会马上主动地揣上零钱,领命而去。推出自行车后,就一阵猛蹬。等气喘吁吁地回来后,进门时会昂首挺胸,就像得胜凯旋的将军一样。

多美好的回忆!不过,呃,丢人的是,对我来说不是。

那时候的我或许比较胆小。哥哥担任陪练,在后面刚一放手,我就一下子连人带车摔了一大跤,之后便再也不敢学骑车了。父母心疼我受伤,而且家里也很穷,不是每个人都有自行车。有时候是哥哥骑车驮着我去学校,有时候我则坐同学的车回家。他们经常故意表演双手撒把的动作,以此来吓唬坐在后座上的我。

后来读到毛姆的书,发现他有着和我相似的经历。在《寻欢作乐》(and Ale)这部作品中,对他学车的故事进行了描述,而这一故事是毛姆少年时期的真实经历。

1992 年上高中后,需要去十公里外的学校寄宿,我这才开始学骑车。那时我个子长高了,一骑上车,自然而然就学会了。没过几天,我就能和同学在路上并排骑着,一起玩双手撒把,真的很开心。

1992 年,自行车对于我那个半农半工的家庭而言,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这种意义远远超过了美国人的家庭汽车所具有的意义。

它价格低廉,却相当于父亲半个月的工资。它还是家里极为重要的财产之一,倘若没有它,父亲就无法做到每天准时去上班。在许多大年初一的清晨,关中平原被大雪所覆盖,父亲在前方用力推,我在后方帮忙推,父子俩都大口喘着气,呼哧呼哧地在乡间的土路上奋力前行,雪泥堵住了自行车的挡泥板,推动起来十分吃力,推上一会儿,就需要找根树枝去捅捅泥,往往要花费很久才能推上公路。父亲轻轻地拍掉我身上的雪,然后说了声“回去吧”,接着跨上自行车朝着县城去上班了。而我则转身往家的方向走去。他需要骑行大概十公里才能到达工厂,到了晚上,又要骑行同样的十公里回到家中吃饭。有一个街坊叔叔曾帮我家干活。晚饭时分,他把正在端菜的我拽过来,用筷子使劲敲着碗说:“要好好读书啊。不然的话,你就会像叔叔一样,每天骑着自行车去城里砌墙搬砖。一年过去后,自行车坏了,想要换一辆新的自行车,那都得狠下心来啊!”

那时候,父母时常发生争吵。然而,每当我放学回家,看到父亲的自行车停在屋檐下,我内心便会感到踏实。倘若正好赶上父亲刚回家,他的包还没来得及摘下,那露出的从城里买来给哥哥和我的好吃的东西,就如同过年一般让我开心。

我的第一辆自行车就是父亲骑了好几年的那辆。

事实上,那辆自行车早就该退休了。它骑起来会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非常费劲。在送给我那天,父亲对自行车进行了一次大修。于是,每个星期日的下午,我都要花费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在院子里,我会拿块抹布擦拭车子。还会偷偷拿母亲缝纫机用的机油来润滑齿轮。并且会找把螺丝刀加固一下劣质的螺丝。

和我现在的自行车相比,那辆车的价值连我现在自行车的一个车座都不如,甚至连一个车灯都比不上。然而,它是我第一辆真正拥有的自行车。倘若今天它还在,我肯定会想办法把它制作成一个架子或者其他东西,让它一直能发挥作用,一直留存于生活之中。现在我进行思考,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它从我的生活中消失的过程。那时候的我总是十分急切地想要抛弃过去,去迎接全新的未来。只要旧的物件有了替代品,我就会立刻将其丢掉。

现在,我知晓自行车并不仅仅是用于上班和上学的交通工具。它拥有属于自己的世界。

家里书架上有一排书是专门用来摆放关于自行车的,其中有一本画册。当打开这本画册时,就如同打开了一座宝藏的大门。书名叫:《—A of 》。

画册中收集了二百多辆极具灵感且漂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自行车。更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车竟然全部属于一个人。宝藏的主人名叫[具体名字],在网络上找不到关于他的其他资料,也不清楚他在建筑领域取得了怎样的成就,但在自行车收集方面,尚未听闻有谁能超过他。倘若你不相信,可以前往他的网站([具体网站地址])去查看。

这些车有的年纪大,是爷爷辈的;有的年纪稍小,是叔伯辈的;还有和我同岁的。从出身来看,欧洲的车占比较多,同时也有亚洲国家出产的车,以及美洲国家出产的车。然而,不管是年纪大小,还是出身如何,每一辆车都依然很灵巧矫健。要是能够亲手摸到它们,再骑上一段,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有能并排双人骑行的自行车;有车梁上藏有机关可折叠的自行车;有木质车架的自行车;有弧形车体的自行车……你会感叹,人们的巧思妙想在自行车上竟然有着如此丰富的创造。

画册的前言引用了 1896 年的话,那时自行车才发明了十一年。这些话出自一本叫《 》的杂志,那位塑造了福尔摩斯大侦探的作家柯南·道尔写道:

怎么样?听上去是不是像是去教堂。

人得有个寄托呀。有的人会去教堂,有的人则会推出自己心爱的自行车。

我不像先生那般幸运,拥有的自行车数量不到十辆。不过这也有它的好处,因为我给这些自行车起了名字,所以能够记住它们。要是换成先生的话,大概他不会给将近二百辆自行车都起名字,并且还能叫得出来吧。

第一辆公路车是意大利制造的。它还是一款 1885 特别版,车架为黑色,前叉带有标志性的两道骚蓝色。横梁上有大大的白字:1885。而 1885 正是自行车诞生的年份。

我给它起的名字很有奇幻色彩,那就是(珀加索斯)。它是希腊神话中极为著名的奇幻物种,是一匹长着翅膀的马。故事中讲,它是美杜莎与海神波赛冬的孩子,宙斯让它肩负起带来闪电和雷声的使命,之后便成为了星空中的飞马座。这神话是多么迷人啊,既有源头,又有归宿,在夜晚的时候,抬头望向星空,还能看到神话的定格景象。

这是我对女飞行员、《夜航西飞》的作者柏瑞尔·马卡姆( )的一种致敬。她还是最优秀的驯马师,她拥有的第一匹马名叫珀加索斯。得承认,我并不了解希腊神话,这完全是模仿柏瑞尔的创意。

我骑着珀加索斯去过南非和澳大利亚。出发的前夜,我会拆下它的前后轮,卸下车座,然后把它们装入那口箱子。第二天,在机场的特殊行李托运处,我有些忐忑地看着它被传送带运走。在飞机上,我总是胡乱猜想,担心途中箱子会摔裂,某些零件会被压坏,或者被送去其他地方,不能准时和我会合,甚至有可能彻底丢失。我内心不安,就像一个刚怀孕的母亲一样。在目的地机场,我疾步走向超常规行李领取处。远远地,我看到那只巨大的箱子孤零零地站在登记处。此时,我的心才放回了肚子。

珀加索斯散发着欧洲的老派优雅气息。我最为喜爱的是它在换挡时那轻轻的“哒”一声,此声音如同莱卡相机转动胶卷时发出的声音,显得内敛含蓄。在设计方面,它也不追求新颖独特,而是非常传统,就如同欧洲的绅士派头一般。尽管它也是订购来的新车,但我总感觉它比我要老很多。

珀加索斯是值得信任的。尤其是在高速状态下,即便速度再快,其后轮的稳定性依然非常好,并且与闸的配合也很默契。我骑着它在平路上时,最高瞬时速度能达到 58 公里每小时。下坡时曾达到 64 公里每小时,丝毫不会觉得有摆动,它能穿过空气,掠过公路,就如同一支劈风的急箭。

有过几回,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带它前往,心里便觉得很亏欠。在出发的前夜,都会骑上它去溜一圈,以此来表达内心的愧疚。

第二辆公路车是崔克(TREK)。

TREK 车具有典型的美国风格,它注重科技含量,在细节方面追求的是创新而非传统。我拥有的这一辆是 6 系。我热爱骑车,总是倾向于选择最高配置的物品,这辆车的所有配件,几乎都达到了专业运动员的最佳配置,是崔克中国送给我的。除了辐条之外,车的其他部件都是全黑色的,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海怪”。

海怪有一个秘密机关,其位于车架接车座的内角处,是一个缓震装置。即便道路再好,也存在坑坑洼洼的路段。在这些路段上,骑手的屁股能清晰地感受到缓震带来的舒适。神奇的是,车的稳定性丝毫未受影响,并且这种缓震方式也不会降低在路况良好路段上骑行的效率。

海怪确实符合我们这些 IT 男的风格。它最酷的地方在于科技感十分充足;它最帅的地方在于技术含量很高;它最棒的地方在于都有参数可以用来证明。

2010 年 7 月,我结识了 Du,同时也结识了死飞 Gear。

Du 如同是自行车的一个庞大数据库,又像是一台智能车床。如今我一想到他,脑海中便浮现出一个身材高高大大、模样帅气的小伙子,他正手持一把扳手,站在几辆自行车旁边。

他的英文水平犹如母语般优秀,在出国读书之前就具备了做同声传译的能力。那时,他在德国死飞车顶级高手伊泉(Ines)的店里担任店长,对各种死飞组件都十分熟悉,就如同一个设计师和魔术师一样,只需片刻功夫,就能给你变出一辆你心中所想的自行车。

Du 对自行车极其喜爱,他用十二万分的热情让周围人也爱上了骑车。第一次见面时,他帮我组装了一辆死飞,还拉我去刷街、打死飞马球。这让我在他面前总是感到自卑,觉得自己对自行车的喜爱太浅薄单调。很可惜,我没有他那样的专心致志,我的工作与自行车距离较远。

有时候我在城里穿梭并路过雍和宫,会在五道营胡同口停下。然后进入其中,一边看着他组装车和修车,一边聊一聊最近关于自行车的各种有趣之事。他总是有着能让你感到瞠目结舌的自行车视频,以及最新的配件推荐,还有很多如果不参加就会让人遗憾得拍大腿的车友聚会。

2013 年夏天已然过去,Du 前往美国攻读 MBA。他身着西装,站在校园中拍照,并将照片发送给大家。在我看来,北京第一代的死飞已然成为过去。尽管他并非这个圈子的领袖,也不是最为出色的技术高手,但他却是北京死飞的一个标志性人物。

死飞 Gear 是一种自行车。它属于城市。它属于街头。它属于我们内心那一部分永远不想被羁绊的部分。

它的配件是自行车所需的最少的,大概只有十几种。这些配件可以按照个人的类型偏好和颜色进行自由组合。它因齿轮固定而得名,这意味着车轮转动和脚的踩蹬是完全一致的,无论是前进、后退还是制动都能实现。实际上,它是最早的场地竞速车。原来的比赛中不会安装制动车闸。现在的死飞车手大多出于安全考虑会安装一个单手闸。为了简单,绝大多数死飞车手只安装前闸,因为这样可以用最少的线。脚蹬上装了“狗嘴”,它既具有锁鞋提高效率的作用,又能让车手做出各种动作。一骑起来,死飞车手大多会尽可能用脚来控制速度,而不是依靠闸。

我很喜爱伊泉的描述,她讲道,死飞如同呼吸一般,人与车完全融为一体,身体对车的每一个动作,都能获得回应。伊泉是德国人,然而中国的死飞源头却是她。我极为喜欢观看她骑车,她能够在骑行的自行车上进行各种表演。并且她所创办的,是北京死飞的最为高端的场所。

我的死飞呈现出红白黑三色的组合,非常惹眼。车把没有套上把套,被锯得很短。每次我戴上手套,骑上死飞,就仿佛变回了一个街头少年,在车流的缝隙中穿梭往来,超越那些违章的汽车,还会甩头冲着司机竖起中指,争抢黄灯变红的最后一秒,当经过那些占据了自行车车道的汽车时,会猛拍几下汽车的车顶来表示抗议……

对了,我把它的名字换过好几回,最后一个叫“坏蛋”。

“坏蛋”尚处于全新状态之时,是极为引人注目的。彼时,死飞颇为新奇,“坏蛋”的配置也算良好,且它还曾登上诸多杂志。如今,街头的死飞数量日益增多,各种豪华配置不断创造新纪录,还有许多车店专门发明出售卖中学生的假死飞,而我的“坏蛋”在这些当中,宛如一个回头的浪子,显得有些沧桑。

现在北京天气好,蓝天白云。并且不用赶去远的地方开会,所以我会骑着车出门。这辆车和“珀加索斯”一样来自意大利,它就像欧洲绅士的礼帽,像欧洲绅士的怀表,像欧洲绅士的手杖,像黑胶唱片,像禄莱相机,都属于那一个年代的审美。它叫 Mr. ,是毛姆先生的车。没错,就是那个同名作家的车,有着完美的故事,有着幽默的表达,有着古典的美感,有着深长的意味。

Mr. 是最经典的自行车造型,我是说,每一个部分。

阳刚伸展的车架,车把是直握的。它配有机械原理的铃铛。车座是最古老传统的那种。链盒和挡泥板一丝不苟地遮挡起油污和泥水。有大大的车前灯,轮组能发电。在这个到处是路灯的城市,谁还用得上它和前面的报纸夹呢?可它就是那么固执,仍然保留着工业时代的习惯。唯一时尚的是尾灯,它装了按钮电池。尾灯呈流线造型,轻巧地镶嵌在后轮挡泥板上,就好像一个杰出的画家在自己的作品上添上了最后灵动的一笔。

Mr. 这款车虽然具有古典风格,然而它却是一辆新车。我另外还拥有两辆真正属于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永久”牌车和“凤头”牌车,它们是内变三速的,并且带有车头灯。虽然这些车还可以骑行,但是谁还会舍得骑呢?它们都被挂在办公室的墙上,用作展示。

有两辆自行车,它们完全无法骑行。这两辆自行车是艺术家师进滇的作品,其名字叫做“影子”。师老师凭借他独有的艺术语言,将两辆自行车的主要组件,分别用黑色和银色的金属丝进行缠绕。接着,把自行车的实件去除。如此一来,两辆自行车就如同对方的影子般站立着。真与假、虚与实、时间与空间等元素在其中交织。我第一次骑行法国归来后,在一个艺术展上邂逅了这部作品,并且花费了比最贵的专业自行车还要昂贵的价钱,将这两辆完全无法骑行的自行车买下。现在,它挂在北京“时差空间”的墙上,像一个可以看见的梦。

我或许还会拥有更多的自行车。这些自行车很美,也很有趣。在不同的时期,它们有着不同的功用;有着不同的态度;来自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工艺……正是这些差异,制造出了那样一个丰富多彩的自行车世界。

我为之深深着迷。

但我的着迷是浅薄的。

前文提及的先生我比不上。在我的车友群体里,比我痴狂的人有很多。牛杂老板在胡同开设了一个店铺,这些年他收藏了四十多辆自行车,这些自行车主要是公路类型的,并且每种的造型和工艺都很独特。H 是自行车的发明家,他定居在深圳。他每天不是在办公室里画图纸,就是前往各种工厂研究配件。我为他研制的开朗旅行自行车拟定了一句广告语,即只卖给那些骑到 1 万公里远的人们。那确实是一辆在环游世界时都可以值得信赖的自行车啊,只遗憾的是,我都无法与之相配。

总是会对这些有点疯魔的人产生喜爱之情,愿意与他们闲谈并一起喝茶到深夜,在那些外人无法插嘴的、各种难以用言语表达的细节上不停地感叹,实际上,所表达的仅仅是热情而已,这些交流不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成果。然而,就是这些让我、我们感到快乐。

我无法理解某些人。在这个世界里,他们从未对某一事物怀有如火般的热情,对一切都不温不火、不冷不热。获取更多的钱财,住进更大的房屋,拥有更多的权力,便是他们全部的生活追求。很抱歉,我一直未能宽容到能够理解所有的人。

当你真正爱上某样事物,你才开始学会怎样去爱这个世界。

那是一种美妙的体验。它如同旅行的开端,一切都呈现出新奇的模样。前路仿佛没有尽头,有趣的事物只会不断增加,而不会因探索而减少。那种感受,唯有开始爱上的人们,才能够体会和了解。

到如今,我对自行车的了解甚少。对于品牌、组件、维修以及性能比较这些方面,我都不在行。在骑行的技巧和花样方面,我处于初级阶段。要是说起骑行的经验,那些动辄骑行数万公里的骑友比我多得多。不过,我已经察觉到了自行车的美妙之处,我明白那是一个自由快乐的世界。

然而,我时常会回到最初的情境。仿佛能够看到那个刚刚学会骑车的自己,背上书包,还带着一星期的干粮,然后骑上父亲那辆发出嘎吱嘎吱声响的自行车,前往学校。在那些年里,贫穷就如同野狗一般,拼命地撕扯着我们,让我们怎么都无法摆脱。每天都能听到父母在争吵,每次需要付钱的时候,就不得不出门去借钱,生活的窘迫程度已经到了让我们失去自尊的地步。那时候,我盼着自己能快点去大城市找份工作赚钱。

意大利人发明了自行车,他们有一部电影是关于自行车的,这部电影叫《偷自行车的人》(1948 年)。

那是一部唯有真正的穷人方能全然懂得的电影。我对这部电影的某一版本海报格外喜爱,其画面呈现的是找到新工作的父亲在第一天早上上班之际,喜笑颜开地接过儿子擦拭得极为闪亮的自行车。丧失尊严的窘迫之感,以及那一丝希望所带来的发自内心的快乐,在我年少之时,我时常有所体会,且难以忘怀。电影情节里,那辆自行车是前一天妻子去当铺当了冬天的被子才赎回来的。贫穷简直就像一场灾难,第一天上班时,自行车就被眼睁睁地偷走了。有个绝望的父亲,还有个失望的儿子……这部电影我已经看过好多遍了,在所有关于自行车的电影当中,它是我最喜爱的一部,没错,就是最喜爱的那一部。

电影史上,《偷自行车的人》属于新写实主义的经典作品。令人感到纳闷的是,导演 De Sica 曾经是偶像级的演员和歌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成名了。那么,他究竟是如何懂得贫穷的滋味的呢?正是因为这一点,我对他产生了格外的钦佩之情。

电影的结局令人心酸,难以想象那可怜的少年之后的生活。然而,在打麦场上,那个胆战心惊地骑上车的少年也未曾料到,二十年后,自行车承载着他,行驶了如此遥远的距离,看到了如此广阔的世界。

(本文选自张向东新书《短暂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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