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措施》共有十条
具体内容如下
一
支持新市民、新就业、外来人才在锡刚性购房需求
在无锡工作的居民,若其社保和个税缴纳在外地,只要提供半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就能够在本市购买 1 套新建商品住房。
二
精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购房需求
长期在无锡居住生活的购房户,已具备落户无锡市区的条件,然而由于子女教育、宅基地资格等原因未办理落户手续,这类购房户可参照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以改善居住条件。
三
优化住房限购范围,适当调整限购区域
梁溪区、滨湖区、新吴区的部分街道,还有锡山区的锡东新城以及惠山区的惠山新城等这些商品住房库存偏高且去化周期较长的限购区域,被调整为非限购区域。
四
国家和省提出要求后,要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在能够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以及项目正常交付的情况下,要合理地释放出监管额度范围内的资金,以此来促使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的速度。
原有有五个节点,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节点,这个节点是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之后。同时,预售监管重点资金留存比例被调整为 60%、50%、40%、30%、20%、5%。
五
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
2 月 8 日开始(包含 8 日),无锡市个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了调整。其最低能够执行到 3.8%。
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对于新建的商品房项目,给予企业在价格申报备案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性。
企业可在不超过有关限定条件范围内,自主申报备案价格。
七
支持提供改善性的产品。对于高品质住宅项目,在项目认定方面给予更多的灵活性,同时在价格备案上也给予更多的灵活性。
符合《无锡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实施导则(试行)》《无锡市高品质住区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项目,可享受如下政策:
对于已拿地的新项目,如果原地块未被定性为高品质地块,但是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评审后符合高品质住宅设计导则,那么就可以对该项目认定为高品质住宅,并且享受相关政策。
高品质住宅项目按照“指导价+企业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备案。企业能够在不超出指导价的范围之内,自行确定房屋的均价。并且企业可以申报“一房一价”,之后进行公示。
八
完善征收拆迁的安置补偿方式,进一步加大拆迁安置采用货币形式的力度,并且推进通过“房票”来进行购房的举措。
九
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申请退还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十
支持房地产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支持开发贷款合理展期并落地见效,支持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并落地见效。
首套房利率调整措施已经开始实施了。其余各项措施从本通知发文的这一天起开始实施。为了能让我市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地发展,把房地产长效机制的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好,2022 年已经实施的调控政策措施当中,除了本通知进行调整的那些,其余的依然继续执行。
这十条措施立足于
支持刚需、精准改善
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而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措施
有关部门也作出了具体解释
措施一
支持新市民、新就业、外来人才在锡刚性购房需求。
- 二手住房方面: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申请购买二手住房时,应提供 6 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 6 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提供 6 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证明,或者提供居住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以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为准。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在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时,需按原政策提供 6 个月(含)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过,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除外。
措施二
精准支持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购房需求。
执行范围为市辖区。
具备落户无锡市区的条件,需以公安部门的落户条件为依据;目前的要求具体如下:
本市有所有权住宅的人员,以及合法稳定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这里的住所包括租赁的房屋,也就是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者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并且参加了城镇社会保险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这个毕业生的范围放宽到毕业 3 年内;还有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技术工人。
在本市有租赁住所的参军进入城市人员、有租赁住所的新生代农民工、有租赁住所的举家迁徙农业转移人口等来锡就业人员,他们合法稳定就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 2 年。
措施三
优化住房限购范围,适当调整限购区域。
将原执行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
惠山区的惠山新城为非限购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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