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7月11日,耿某经理,马某的雇主,以马某未在微信工作群中按时发放10元红包为理由,口头上宣布了终止劳动合同的决策。然而,公司方面却坚称,是马某自己提出了离职。他们还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这一说法的证据。因此,双方产生了争执。随后,马某向劳动仲裁部门提交了索赔申请。
【争议焦点分析】
本争议的核心在于两点:一是关于谁首先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疑问;二是以未发放红包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规。公司方面宣称马某是主动提出离职,但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来佐证其说法;而马某则通过提供的对话录音,证明了是公司单方面决定终止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审理结果显示,公司未能有效证明马某是主动提出辞职,然而马某所提交的录音资料已获得法院的确认。基于此,法院认定公司以未发放红包为由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了非法解除合同。此外,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马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未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及依据】
法院最终作出裁决,要求该公司向员工支付因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赔偿金。其裁决依据包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设定的限制性条款;以及第四十二条中明确禁止的解除合同行为。法院明确指出,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救济途径】
本案例阐述了处理劳动纠纷的通常流程:首先,必须提交劳动仲裁的申请;接着,如果对仲裁的结论感到不满,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此外,仲裁一旦生效,便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劳动者应当注意,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必须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存在异议,则必须在十五天内启动诉讼程序。
【案件启示】
此案例昭示了雇主任意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企业应当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合同解除必须有合理的依据;其次,必须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再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流程。另外,还需提醒劳动者妥善保存与工作有关的证据,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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