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众多行业内的朋友收到了开启视频号流量主功能的邀请函。与此同时,视频号助手的后台界面新增了“创作者盈利”这一选项。尽管该功能目前仍处于测试阶段,但许多视频号的管理者们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纷纷开始尝试。他们对于该功能是否能够在视频内容之后嵌入广告,模仿公众号流量主的做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然而,官方所发布的信息以及内测用户的反馈均表明,现阶段,“创作者变现”这一功能与视频号中的“星图”功能在性质上颇为相似,其主要作用在于为号主与品牌主之间构建一个双向选择的商业合作桥梁。我们对此功能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旨在探讨视频号流量主功能的推出,可能会对创作者群体产生何种影响。
视频号互选平台的定位
微信广告资料中,官方将“创作者变现”环节命名为“视频号互选平台”。该平台允许广告发布方与内容提供方相互筛选,实现内容合作的灵活配对。从其职能定位分析,它更类似于视频号版的“星图”,而非公众号流量主的广告收益分配模式。这表明,为了实现盈利目标,创作者必须积极寻求与广告商直接建立联系并展开合作,绝对不能仅仅满足于依赖平台所提供的自动广告收益分配方案。
流量主的开通流程
创作者一旦正式成为视频号流量主,便需首要完成平台设定的两项“待办”事项:一是需填写个人联络信息,二是需提交合作案例。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双方账号及广告主正式开展合作之前,广告主是无法获取到联系人的详细资料的,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创作者的隐私安全。
变现模式与分成比例
视频号流量主的收入主要源自与广告商的合作。依据官方提供的数据,通常情况下,视频号流量主实际获得的未缴税收入占广告报价的九成,其余的一成则归平台所有。这种盈利方式并不等同于公众号流量主的收益分配模式,公众号流量主主要依靠点击量或观看次数来获取平台的广告收入,而视频号流量主则更偏好与广告商进行面对面的商业洽谈。
合作排期机制
若视频号运营者接受了某个特定时段的广告视频合作邀请,则该时段内原先的发布计划将自动被取消。此种排期安排既保证了广告内容能够准时上线,又能够有效减少创作者在同一时间段内承担过多合作任务的可能性,从而避免内容质量遭受损害。
与公众号流量主的区别
从操作角度分析,视频号流量主未能达到用户普遍期待的通过点击量或观看次数来赚取广告收入的效果。此功能与公众号流量主存在显著差异。公众号流量主不仅允许双方自主选择合作伙伴,还涵盖了页面底部、文章内嵌、返佣商品CPS以及视频尾端等多种广告投放区域。系统将自动为公众号寻找匹配的广告投放者,并确保公众号运营者能从平台上获取广告收益;与此同时,视频号的流量收益功能则更突出品牌合作的价值。
互选平台的功能对比
以达人后台的观察角度而言,视频号互选平台与星图在核心功能方面十分相似,有创作者如是评论。因此,有人将这一创新功能比喻为视频号的“星图”版本。在“创作者变现”的介绍页面中,详细列出了视频号流量主的三大亮点:品牌合作机会丰富、变现途径多元化、平台资源充沛。这表明视频号互选平台已成功吸纳了腾讯体系内所有客户资源,同时,也为视频号内容的商业化发展开辟了一条官方途径。
未来可能的推广
有人提出,这种互选平台模式在微信公众号等微信生态系统中具有广泛推广的潜力。公众号、小程序、视频号三者相互支持,共同构成了微信生态,其广告市场规模每年至少数百亿,官方或许期望通过这种模式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这一观点源于微信生态对盈利能力的全面追求,如果视频号互选平台模式能够取得显著成效,那么未来有望在更多领域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去中心化的可能性
赛哥,作为“赛哥”视频号的创立者,他持有这样的观点:互选平台极有可能不会演变成为一个集中管理的平台。他观察到,微信一直以来都坚持去中心化的理念,更倾向于打造一个平台,目的是将广告投放方与流量拥有者连接起来。这种去中心化的运营方式,与微信生态的固有风格相得益彰,同时也更有利于维护创作者和广告投放者的自主权。
创作者的观望态度
目前,视频号流量主的内测阶段覆盖面尚且有限,众多内容制作者普遍持观望态度。其中,部分创作者已启用流量主功能,但至今未见广告投放的相关信息;与此同时,还有部分创作者尚未计划开通视频号流量主。这种观望态势体现了创作者对新功能的审慎考量,同时也表明市场对新模式的接纳尚需时日。
总结
总体而言,视频号引入流量主为内容生产者开辟了新的盈利途径;然而,其运作方式与公众号流量主存在差异。此模式更加强调品牌间的合作,而非依赖平台自动的广告收益分配。尽管现阶段内测范围相对狭窄,但随着功能的不断优化和推广力度的加大,未来有望为众多创作者提供更多盈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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