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关应税范围和税收项目,税收计算方法和税率,税收义务时间和适用税收的特殊规定; 2)关于融资后销售后租赁合同的特殊条款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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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税收项目
1。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让特征的租赁活动。也就是说,出租人购买了有形的移动特性,并根据承租人要求的规格,模型,绩效和其他条件将其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间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承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在合同结束后支付租金后,承租人有权以剩余价值购买租赁财产以拥有其所有权。无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财产出售给承租人,这都是财务租赁。
税收项目:现代租赁服务
2。商业和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切实的可移动财产将在约定的时间内转移给其他人的业务活动,并且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保持不变。
税收项目:现代租赁服务
1)租金可移动财产的租金广告空间,例如飞机,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广告的车辆,并根据运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用于水运输的光学租赁业务和用于航空运输的干租赁业务是业务租赁。
限制租金业务是指运输公司将船只租给其他人使用的商业活动,不装备运营商,不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并且只收取固定的租金费用。
干燥的租金业务是指航空运输公司将飞机租给其他人的商业活动,在约定的时间内使用,无法为机组人员装备,不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并且仅收取固定的租金费用。
3.融资售后租金退货
它是指承租人将资产出售给融资后从事融资的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在售后租赁业务将资产租赁给承租人之后,企业从事融资。
税收项目:金融服务 - 贷款服务(不可扣除输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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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计算方法和税率
1。一般纳税人
业务租赁
1)在增值税改革的试点项目作为主题之前获得的有形移动财产提供的经营和租赁服务。
注意:“在增值税改革试点计划之前”是指
该政策是“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实施日期之前签署的试点纳税人的延续,例如,该地区的试点纳税人(例如2013年8月1日,2013年12月1日,2012年12月1日等)的“试点实施措施”实施了实施业务税的实施措施”,以尚未完成业务税收的业务税,并将继续按照业务税收征税,以缴纳企业税收的税款。增值税改革于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因此,对于有形的可移动财产租赁合同之前,2013年8月1日,2012年12月1日,等等,可以提供税收计算的过渡政策,以选择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
选择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并使用3%的税率
以13%的税率选择适用的通用税收计算方法
2)有形的可移动财产租赁合同签署在增值税改革试点计划中。
选择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并使用3%的税率
以13%的税率选择适用的通用税收计算方法(通过租赁服务)
2)其他情况
适用于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税率为13%
融资租赁
1)在加入增值税改革的试点计划之前,有形的可移动财产租赁合同
选择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并使用3%的税率
以13%的税率选择适用的通用税收计算方法
2)其他情况
适用于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税率为13%
筹集售后租金回报
1)有形的可移动财产租赁合同签署在增值税改革试点计划中。
选择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并使用3%的税率
以6%的税率选择适用的通用税收计算方法
2)飞行员纳税人提供有形的可移动财产融资后售后租赁服务,由有形的可移动物业融资后售后租赁服务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签署
可以根据有形的可移动财产金融租赁服务(根据特定情况选择特定的税收方法)继续支付增值税)
3)其他情况
适用于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税率为6%
2。小型纳税人
适用于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征税利率为3%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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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义务时间
付款方式
税收义务时间
租赁服务需要预付款
收到预付款的那天
首先发行发票
在发票的那天
一般方式
在纳税人从事应税行为并获得销售资金或获得销售资金的收据证书的那一天。
1)收到销售资金是指纳税人在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的销售期间或之后收到的资金。
2)获得要求销售资金证书的一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如果书面合同未签署或付款日期未由书面合同确定,那么这是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完成或更改房地产所有权所有权的一天。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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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税
1。纳税人资格
1)从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或商务部批准或注册的金融租赁业务的飞行员纳税人
2)如果在2016年5月1日之后,付款资本达到了1.7亿元人民币,则在省级商业当局批准或注册的金融租赁业务以及国家经济和技术发展区批准或注册的飞行员纳税人,付费资本将达到1.7亿元人民币,将适用于标准符合标准的月份。
2。确定销量
1)融资租赁服务
有了所有获得的和超级价格的费用,销售后的余额将从已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RMB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和车辆购买余额中扣除。
2)融资售后租赁服务
扣除所有获得的价格和额外价格的余额(不包括本金)后,将通过扣除支付给外界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RMB贷款利息)以及发行债券的利息,将其用作销售额。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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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30日之前签署的销售后租赁合同的特殊规定
申请特别纳税人法规
1。从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或商务部批准或注册的金融租赁业务的飞行员纳税人
2。如果在2016年5月1日之后,有偿资本达到1.7亿元人民币,则在省级商业当局批准或注册的金融租赁业务以及国家经济和技术发展区批准或注册的飞行员纳税人,付费资本将达到1.7亿元人民币,它将适用于该标准的月份。
适用的情况
在合同到期之前提供的有形可移动财产融资的售后和租赁服务,选择根据有形的可移动财产融资和租赁服务继续支付增值税。
特殊法规:选择以下方法之一来计算销售
1。扣除从承租人收取的价格的本金以及向外界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RMB贷款利息)之后的余额,以及发行债券的利息应为销售额。
其他法规:
1)计算当前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本金是应在书面合同中规定的当前期间收集的本金。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不同意书面合同,则实际上是在当前期间收集的。
2)从承租人收集的有形移动财产的本金不得发行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可以发出普通的发票。
2。扣除已支付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贷款和RMB贷款利息)和债券发行利息后的余额应为销售额,该销售额基于向承租人收取的总价和价格额外费用。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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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建筑设备
安排操作员
根据“建筑服务”的薪酬增值税,9%(金融税[2016]第140号)
不配备操作员
根据“租赁服务”支付增值税,13%
相关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政府对全面启动商业税的试点项目以改革增值税的通知”(财务与税收[2016]第36号)
“财政部和国家政府对澄清增值税收政策(例如金融房地产发展中的教育辅助服务)的税收通知”(金融与税收[2016]第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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