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侵犯商业秘密举证责任倒置吗?
侵犯商业秘密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由原告进行举证。举证责任倒置是按举证责任分配一般规则本应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通过法律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民事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
因环境污染引发损害赔偿诉讼。在此类诉讼中。由加害人承担举证责任。需证明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还要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等等
二、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什么?
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劳动者常是原告,用人单位常是被告。但实际情况并非一直如此。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引发劳动争议时,多数情形下是劳动者起诉到法院,这时该条规定起到了举证责任倒置的作用。但用人单位诉至法院的情形也有可能出现。这时用人单位必须对其主张所依据的法律要件事实进行举证。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另外 在公司诉讼当中 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在消费者权益诉讼等当中 同样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若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那么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公司法》第63条所规定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提供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且发生争议。在此情况下,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认定,是依据实际犯罪事实与犯罪后果来处理的。只有符合相应条件,司法机关才会判定举证责任倒置。在此情形下,被告需承担一定举证义务,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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